“我叫韩琛…”
简单的四个字,平淡无奇,却像一颗核弹丢在平静的湖面上。
所产生大量的化学反应,让围观那些群众各个目瞪口呆。
之前劝林峰分手的那些大爷大妈,眼里已经充满了尊敬与炙热。
原因只有一个,能让魔都家喻户晓企业家韩琛来接。
可想而知他的身份得有多尊贵。
如果说之前陆明杰的十辆奔驰车队,在中产以及高产群体算还行的话。
那韩琛的出现,就代表真正的金融巨鳄跟老百姓口中的那些资本家。
魔都没有一个人不知道韩琛是谁。
更清楚他是靠什么起家的。
所以眼里有害怕有敬意,更有只可远观,不敢上前亵渎的本质。
陆明杰自然也听过韩琛的名号,甚至曾经一度把他当成自己的偶像。
“这是五百万,够赔车了吗?”
一名青年穿着精致西服,衣服胸前绣着两把交叉的小斧头。
走到还在楞神的陆明杰跟前,掏出一张支票递过去,不咸不淡的询问道。
这笔钱完全足够且还有富裕,他们社团早就过了仗势欺人,无脑装逼的时代。
况且欲成大器,不与草争。
陆明杰这种段位的小卡拉米,估计在斧头帮眼里。
连草都算不上。
“够,够,兄弟,我不要钱。”
“车,车不用赔了,我仰慕韩总许久,可以让我跟韩总认识下吗?”
“我们公司马上要在魔都上市,以后是有合作机会的。”
陆明杰缓过神来了,眼神炙热期盼的看向不远处,正站在林峰跟前的韩琛。
同时心里也在疯狂吐槽,一个副处级的无耻之徒。
放在魔都屁都不是,凭什么可以让斧头帮老大,亲自出这么大排面迎接?
“先生,拿钱走人,把这里收拾干净。”
要是一般人,早就拿着支票偷着乐了,碰到陆明杰这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