她应该是在夜场工作的人。
这个时代,已经有卡拉OK这一类的夜场了,农村里出来的女孩子,一般只有两个选择:要么进厂,要么进夜场。
这是个小插曲,我并未过多在意。
下了楼来。
这栋小房子,一共有三层楼,第一层楼里住的是两对夫妻,看样子是在附近工地干活的,第三层楼则住的是房东,从早上的鸡鸣声来看,显然楼上还养了鸡。
四周转了转,正好见到一个通讯店,店的门口,有个年轻人,腋窝里夹着个包,在那里左右张望。
看着他腋窝里鼓起的包,我心中一动:手机?
这个年代的手机,十分稀有,一个全新的手机,起码一万起步。
如果加上各种费用,估计得一万五到两万才能买下来,而且手机跟砖头一样,极其不方便,俗称:大哥大。
即便如此,手里拿着个皮包,腰上别着个电话,走到哪里,别人都要点头哈腰,认为你是个人物。
这就和后世开宝马奥迪一样,出去忒有面子。
我既然进了江湖,想要方便联系,那肯定要有电话。
可座机需要有店才能办,买传呼机又不方便,而且还需要身份证才行。
没身份证,就只能买这种“黑货”。
这种手机,来路不正,要么偷来的,要么抢来的,并不敢直接摆在商场里面卖,只能这种路上逮着人吆喝。
当然,这里面,也有局。
有专门做局的人,就逮着人捡便宜的心理,假装销售“黑货”,实际上卖的是“假货”。
什么手机啊,手表啊,给你看的时候是真的,真正你拿到手以后,就变成了假的。
这叫:鱼目混珠局。
一般做局的人,手里一个真的,一个假的,然后以手法迅速掉包。
我走过去,盯着眼前的年轻人看了看。
问他:“手机?”
年轻人本来没注意我。
毕竟我这时候看起来有些“土”,穿着狼皮袄子,头发也是乱糟糟的,一看就不像是有钱的主。
手机这种东西,哪怕是二手的,也得大几千,放在后世,那就是好几万现金,我这种二愣子一样的年轻人,绝不可能拿的出这笔钱。
见我问起,便“恩”了一声,反问:“你想买?”
我点点头。
“有钱么?”